消防管材及施工方法
第13911章
消防管材及施工方法
1. 通則
1.1 本節規定建築物消防系統中經常使用之管材、管配件及閥等材料和其施工方法。本節已詳述之材料規範及施工方法,在其他章節中引用時,將不再重述。
1.2 相關章節
1.2.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2.2 第01450章--品質管制
1.2.3 第01650章--成品運送需求
1.2.4 第01660章--成品交貨及貯藏需求
1.2.5 第02315章--開挖及回填
1.2.6 第09900章--油漆
1.2.7 第13920章--消防泵
1.2.8 第13930章--密閉溼式自動撒水設備
1.2.9 第13935章--密閉乾式自動撒水設備
1.2.10 第13940章--預動式自動撒水設備
1.2.11 第13945章--開放式自動撒水設備
1.2.12 第13950章--隱藏式水幕噴水
1.2.13 第13975章--消防立管及消防水帶
1.2.14 第15060章--吊掛及支撐
1.2.15 第15071章--防振
1.2.16 第09971章—防蝕塗料
相關準則
1.3.1 中國國家標準
(1) CNS 4626 G3111 壓力配管用碳鋼鋼管
(2) CNS 6445 G3127 配管用碳鋼鋼管
(3) CNS 13273 G3254 環氧樹脂粉體塗裝鋼管
(4) CNS 9329 Z1025 管系識別
(5) CNS 2929 B5067 螺紋式鋼管製管件(配合有縫鋼管用)(壓力在16kg/㎝2以下)
(6) CNS 2943 B5068 螺紋式展性鑄鐵管件
(7) CNS 833 B5023 壓力管路用延性鑄鐵管件-凸緣管
(8) CNS 708 B5001 鋼管之壓力等級
(9) CNS 11612 B2770 機械開槽式管接頭溝槽口閥
1.3.2 美國國家及相關團體學會標準
(1) ANSI/ASME B16.3-展性鑄鐵螺紋式管配件,150#及300#等級。
(2) ANSI/ASME B16.4-鑄鐵螺紋式管配件,125#及300#等級。
(3) ANSI/ASME B16.5-法蘭尺法蘭接頭管配件。
(4) ASTM A234- 碳鋼管配件。
1.3.3 消防法及相關子法
1.3.4 內政部頒佈實施之最新「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1.3.5 內政部頒佈實施之最新「建築技術規則」。
1.3.6 中央及地方消防主管機關頒佈實施之法令規章。
1.3.7 若中國國家標準有效且適用時,經工程司認可後得適用於本章之相關規定。
1.4 品質保證
1.4.1 管材上須標示廠商名稱、壓力等級及製造標準,閥體上須標示廠商名稱及壓力等級。
1.4.2 從事管系安裝者,至少須有[三年]以上之實際經驗。
1.4.3 品質管制,除契約中另有規定外,依照第01450章「品質管制」規定辦理。
1.4.4 承商對本工程所需之材料,進貨於工地現場時,應會同建築師監造人員,共同取樣,並具名,送達經建築師認定許可之學術單位檢驗,經報告通過後,方可使用。(材料送檢費用,應包含於材料估價之內)
1.5 資料送審
1.5.1 依照第01330章「資料送審」規定辦理資料圖說樣品等送審。
1.5.2 交貨保證書。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依照第01650章「成品運送需求」辦理運送。
1.6.2 依照第01660章「成品交貨及貯藏需求」辦理儲存及處理。
1.7 現場環境
1.7.1 施工前應赴現場瞭解環境,並澈底檢查工作情況和施作細節。
1.7.2 訂購管線和管件及配件材料之前,應事先在現場確認尺寸並繪製管路施工圖。
2. 產品
2.1 功能
2.1.1 應按圖樣所示之規定或說明,進行管線及閥之供應與安裝,以方便所有管線和設備之控制與維護。所提供之閥應有適度之裕度,使其在規定之試驗壓力下無漏洩。
2.1.2 管系操作壓力及壓力等級
除另有規定外,在壓力管路系統中,即自壓力泵出口至管路(包括引水)上各操作閥及配管,均能承受加壓送水裝置全閉揚程1.5倍以上的試驗壓力、工作壓力。則應大於加壓送水裝置之全閉揚程。
2.1.3 閥之連結
(1) 閥應採用與管線尺寸適當配合者,且與相鄰管線之接合,應如設計圖示或符合相關規定。
(2) 40㎜ψ以下者採用螺紋式接頭。
(3) 50㎜ψ以上者採用溝槽式接頭。
(4) 以機械加工環溝槽接合之管線,則採用有環溝接頭之閥。
2.2 經中央消防主管機關或經濟部公告應實施檢驗之消防機具、器材與設備,非經檢驗領有合格標示者,不得設置使用。
2.3 管材
2.3.1 管
鋼管需符合CNS 4626 G3111 或 CNS6445 G3127之標準,管厚依各消防系統有關章節之規定。
鍍鋅鋼管: 依CNS 1247 H2025標準。
2.3.2 管配件
(1) 管徑40公厘(11/2吋)以下時採螺紋式另件,50公厘(2吋)以上時採溝槽式另件及機械接頭。
(2) 螺紋式另件為熱浸鍍鋅品,依CNS 1247 H2025 標準、溝槽另件及機械接頭應採環氧樹脂粉體塗裝,依CNS 13273 G3254 標準。
(3) 螺紋式另件需符合CNS 2943 B5068 標準。
(4) 溝槽式另件(含彎頭、三通、大小頭)等,機械接頭為球墨鑄鐵材質,需通過UL產品認證,止水膠圈需通過WRAS認證。
2.3.3 由令,凸緣及機械接頭
(1) 由令:[10.5kgf/㎝2(150PSI)展性鑄鐵,螺紋式,供鐵管用]。
(2) 機械槽式管接頭:展性鑄鐵管夾供管之接合及鎖緊,設計成允許接合管線有某種程度之角度偏斜、收縮及膨脹;”C”形密封墊片、螺栓、螺帽及墊圈。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管端須整孔並除毛頭。
3.1.2 (1)採用自動金屬鋸床、切管機、車床切割等三種方式最為合適,但雖然較高效率,精密度佳,須防止局部加熱,以免傷及內部環氧樹脂材質.當切斷環氧樹脂襯裡用水溶性冷卻液.切勿使用高熱或砂輪機及瓦斯切斷處理, 以免影響環氧樹脂材質。
(2)切斷部位需塗修補劑,以防止銹蝕。
(3)管端依準滾槽或切槽之尺寸,做適當之切管與滾槽。
(4)清潔槽溝至管端部份,使無污染、凹凸、殘渣等,以免損傷止水墊。
(5)將潤滑劑擦拭於墊圈,再將止水墊圈先套入一端之管口,再接合另一支管端口,然後將止水襯墊圈移至兩槽中間位置。
(6)套上卡箍,以手將螺帽旋緊,再以扳手上緊,至卡箍兩端邊緣緊密接觸。
3.1.3 準備管線與設備連接用之凸緣及管套節。
3.2 施工期間之防護措施
在整個管路施工期間及每日工作結束時,須對所有管路開口予以覆蓋及作適當防護,以預防濕氣、髒物或其他污物進入管路。
3.3 管之安裝
3.3.1 碳鋼鋼管之接合
(1) 口徑於40㎜(含)以下者,採螺紋式接合
將管端切割平整,修去毛邊,並清除銼屑及灰塵,使用適當之螺紋絞割工具,絞割成帶斜面之管螺紋,接合時,先將螺紋表面潔淨,在公螺紋部分[纏繞PTFE膠帶],或[塗氧化鉛與甘油之混合劑,加繞油麻絲],或[塗含石墨之潤滑油],或[其他經認可之螺紋接合劑]或[其它經核可工法],旋入母螺紋予以絞緊,以防漏水。螺紋之深度,長度應合於標準規定,管子接合後露出管外之螺紋數,不得超過三條。
(2) 口徑於50㎜(含)以上者,採溝槽式接合
管端依準滾槽或切槽之尺寸,做適當之切管與滾槽。
清潔槽溝至管端部份,使無污染、凹凸、殘渣等,以免損傷止水墊。
將潤滑擦拭於墊圈,再將止水墊圈先套入一端之管口,再接合另一支管端口,然後將止水襯墊圈移至兩槽中間位置。
套上卡箍,以手將螺帽旋緊,再以扳手上緊,至卡箍兩端邊緣緊密接觸。
3.3.2 管線之裝配
(1) 設計圖所示之管線配置位置,並非絕對遵循之路線,承包商應在施工前,充分了解工地情況,以及與其他工程間之關係,對有衝突之處,應與有關人員協調,作適當之調整,並依據第01330章「資料送審」規定提送施工詳圖,經業主(工程司)核准後施工。如因疏忽及缺乏協調而蒙受損失,應由承包商自行負責,不得要求追加工程價款或補償。
(2) 管線應盡可能採直線配置,避免不必要之偏位、交錯,凹陷及造成氣囊。管線排列應與樑柱及地坪面保持平行,以及具有傾向洩水或排氣位置之適當斜度並考慮閥及管配件之維修空間。如閥及管配件裝於隱蔽處所,須預留檢修門(孔),其大小應符合規定。
(3) 安裝管線須能允許膨脹或收縮,且無應力作用於管子、接頭或所連接之設備上。
(4) 不論圖說有無說明,所有水管應於必要高點裝設排氣閥,低點裝設洩水閥。
(5) 所有與機器設備相連接之管子,或管線日後有拆卸保養顧慮處,應採用管套節或凸緣連接,不同材質之金屬管,須使用隔電管套節。
(6) 焊接歧管,以及使用焊接管件改變管路方向,必須使用標準管件,不允許使用管子互相切角插接或交接,而代替肘管及T型管。
(7) 地下金屬管須防蝕處理。
(8) 管線油漆依第09900章「油漆及表面塗裝」規定辦理。
(9) 所有管線須有良好的支撐,並應考慮設備的振動、流體溫度及壓力。
(10)除特別註明外,管線不得貫穿建築物之結構體。
(11)管線貫穿[基礎][樓板][牆壁]時須加套管。
(12)管線貫穿防火區劃時,於貫穿處兩側各一公尺範圍內,應使用不燃材料製作之管類並以核可之防火填充材料於結構體開孔與配管空隙間密封,以達防火之要求。
3.4 閥之安裝
3.4.1 閥之安裝,其閥桿必需朝上或水平,不得倒置。
3.4.2 依設置圖設置閘閥以關閉或隔絕操作,隔絕設備系統之一部分或垂直立管,並依圖示之位置加裝警報設施於開關閥上或使用昇桿式閘閥。
3.4.3 應設置球型閥或角閥,以作節流及控制或計量旁通。
3.4.4 單一流向閥類需配合圖面管線流向安裝。
3.4.5 為維修螺紋型閥類,需於管線上裝置管套管或凸緣。
< 本章結束 >